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2019修订)和《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2023级中药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现对2023级中药学类分流学生成绩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实验楼G305,86185231,电子邮箱:njlw1218@163.com.
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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