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2019修订)》和《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2023级中药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现对2023级中药学类分流学生结果予以公示。如有需要反映情况或意见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实验楼G305,86185231,电子邮箱:njlw1218@163.com.
中药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8日
CopyRight CPU ZHONGYAOXUEYUAN [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主页]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