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等法规,推进中国药科大学“创新中药”赛道布局,支持中国药科大学附属浦口中医院三甲创建,依据《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浦口区中医院关于筹建中国药科大学附属浦口中医院合作协议书》相关约定,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药科大学附属浦口中医院院内制剂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目标
按照现行的《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备案”)的技术要求,完成9个验方(附件1)的药学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制备工艺研制、连续三批中试放大研制、质量标准研制、加速稳定性和长期稳定性研制等),并提供“备案”时所需的规范性药学研究资料。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有主持省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或院内制剂开发经验。优先支持45岁以下青年教师和完成过制剂研发备案(提供备案号)。
2.附院共同负责人需为中国药科大学附属浦口中医院在编在岗员工。优先支持45岁以下青年医生。
3.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每人限立项资助一个院内制剂开发项目。
4.项目立项后按照横向项目管理,经费到账全部统计归口中药学院。
5.项目申请者应按优先顺序提供其意向申报的前三个制剂名称(如遇多人申报同一制剂项目,分高者择优支持)。
6.研究周期20个月。
7. 严格按照现行的《江苏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供“备案”时所需的规范性药学研究资料。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
1. 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员根据项目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2)
相关职称证明及备案号复印件
其他支持材料,如已完成的相关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2. 材料提交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药学院科研办公室,邮箱:1620244797@cpu.edu.cn,并提交2份纸质版至江宁校区实验楼G316。
3. 截止日期: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提交。
三、项目评审与资助
项目评审将在科学技术研究院指导下,由中药学院和附属浦口中医院共同负责,立项后每个院内制剂研发项目资助25万元(分年度拨付),并与附属浦口中医院单独签订合作协议。
四、联系电话
张熙晗 025-86185957,13357700486
中国药科大学“创新中药”赛道
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
中国药科大学附属浦口中医院
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长江教育创新带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体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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