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性意见》(2024年修订)和《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2025级中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现对2025级中药学类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中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
中药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办公室:江宁校区G305办公室,联系电话:8618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