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23 2025-12
  • 19 2025-12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天江奖教金”管理办法》(药大中药院2025[16]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院部评审、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拟获奖教师名单予以公示:1. 天江药业教学贡献奖:封亮张杰2. 天江药业教学管理和服务奖:赖茗薇 张培培 丁祎铭 陈晶鑫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内对获选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书面提出意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185231。中药学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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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5-12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中山制药卓越奖教金”管理办法》(药大中药院2025[7]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院部评审、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拟获奖教师名单予以公示:卓越奖:孙建博 提名奖:夏元铮 陆续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内对获选名单有异议者,可向学院书面提出意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185231。 中药学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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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2025-12
    学院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生药学系副主任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认真贯彻学校的办学思想,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经验和决策水平,为人公道正派,处事公正;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为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投入精力;3.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较强的学术潜力;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较强的相关学科基础和背景,有一定基层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5.须在退休年龄前任满至少一届任期;6.在院级及以上二级机构没有其他行政任职。二、基本程序1.发布通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2.报名推荐,采用自荐或民主推荐的方式。自荐个人填写《中药学院部门负责人自荐表》(见附件)并于12月24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020040661@cpu.edu.cn,或将自荐纸质表送至学院办公室G307,联系人:刘善军,电话025-86185292。民主推荐由学院负责组织;3.资格审查;4.组织考察,集体研究,拟定初步人选;5.院内公示;6.正式聘任。三、其他说明经评议,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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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2025-12
  • 16 2025-12
    根据《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宣传、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定以下学生或集体获得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宣传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2月18日前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并注明电话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电话:025-86185249邮箱:690463076@qq.com中药学院2025年12月16日中药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宣传、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结果(学院公示).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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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2025-11
    中药学院通过2025年中、初级专业职务评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申报中级十级:王亮平、乔义凯、钟以鸣直聘中级八级:苏欣、岳芸芸直聘中级九级:齐娜伟、阮旸、孙小萌、李月、张珂、杨艳君、赵艺静、姚志仁、胡韫伟、姜壮壮、郭一磊直聘初级十二级:张一凡、武佳瑞、高玉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11月18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反映,为了便于核查,请署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联系地址:江宁校区G307办公室电话:86185292,电子邮箱:1020040661@cpu.edu.cn纪检监察部门:江宁校区行政楼510室电话:86185570,电子邮箱:jijian@cpu.edu.cn中药学院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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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7 2025-11
  • 31 2025-10
  • 28 2025-10
    根据《关于进行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药大人函〔2025〕98号),经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人事处核查,现将通过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材料在江宁校区G楼307室外展板公展。公示公展期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4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以实名方式书面反映,并注明电话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中药学院办公室:江宁校区G楼307室电话:86185292,电子邮箱:1020040661@cpu.edu.cn纪检监察部门:江宁校区行政楼510室电话:86185570,电子邮箱:jijian@cpu.edu.cn中药学院2025年10月28日2025中药学院初中级转正定级名单.xlsx2025年中药学院中级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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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2025-10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考生须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提交表格者不予录取。请已拟录取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各专业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信息下载专区下载该表格,完整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0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原件。本校考生可直接送至中药学院办公室(实验楼G305)。外地考生请将原件(不可使用扫描后彩色打印的材料)寄送至以下地址: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办公室(江宁校区实验楼G楼305),缪老师,025-86185132(只能使用邮政EMS或者顺丰快递,不可使用其他快递,快递面单上详细标明“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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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2025-09
    学院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本院中药与天然药物教学实验中心(简称“中心”)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学院经认真论证研究,依托中心的仪器设备开放三个共享平台,分别为细胞培养平台、分子生物平台、分析测试平台。中心仪器设备在优先保障本科生教学安排前提下,尽可能为本院科研人员(教师及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仪器室的相关规定《中药与天然药物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实验环境。仪器使用收入将用于中心平台及仪器的日常维护、耗材采购使用,专款专用,服务好本科教学及科研工作。中药学院2025年9月16日附件:附件1 中心平台管理(试行).docx附件2 细胞培养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及细则(试行).docx附件3 分子生物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及细则(试行).docx附件4 分析测试平台管理规章制度及细则(试行).docx附件5 缴费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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